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刹住药品进购“回扣”风

一份有份量的检察建议——
2000-12-26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

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,近3年来严厉查办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,他们坚持“两个拳头”同时出击,既重视查办渎职职务犯罪,又积极主动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。他们的工作特点是“办案、预防、服务”,以建议促改、促防,一点一滴地为企业排除忧患,防止了企业利益的“跑”、“冒”、“滴”、“漏”。

1999年该院侦查破获了一起受贿案。犯罪嫌疑人原马钢医院药剂科长张平,利用职务之便2年多收吃药品回扣款40多万元。

在侦查张平一案时,他们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,张平总是舍近求远到海南、深圳、哈尔滨、江苏等外省进购药品,而马鞍山市医药总公司药品不仅齐全,药价不高,而且质量可靠,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都有保障。由此,该检察院看到了该市医药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的苗头,于是就医药采购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。经统计,马鞍山市各家医院每年采购的药品总量约在1.4亿元以上,多年来在本市进货的不足四分之一,另四分之三的药品都是从外地采购。由此,也造成了药品价格居高不下,药品质量低劣,售后服务无法保证,患者的利益受到损害。

针对马鞍山市药品进购中的回扣问题,花山区检察院立即向省委、市政府发出《检察建议书》,建议在全市范围内药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,这份建议书引起该市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。很快相关部门拿出了对药品实行政府采购的意见及配套措施,即各医院或医疗机构将每年所需药品列出清单上报,由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其品种、数量,公开向社会招标,使药品采购行为放在阳光下。

自实施药品采购的“阳光工程”以来,该市医药总公司在竞标中发挥品种、数量、价格、服务上的优势,经营业绩大幅度上升,销售量扩大了30%,利税上升了40%,成本下降了3%,为企业走出困境,参加市场竞争提供了良好环境。为此,他们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的高度称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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